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魏世东通讯员孙建东)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一案一账户”在原有支付渠道的基础上,正式增加微信扫码支付渠道。
执行指挥中心在进行执行通知环节制作文书时,将推出新版执行通知书。新版文书除了保留以往通知的基本内容外,还自动将“一案一账户”微信二维码直接生成在内,并随其他文书一并向被执行人送达。被执行人可通过微信扫码缴纳案款,确保办案法官对执行案款的监管一目了然。被执行人在微信二维码中获得案号等信息,所有的主动汇款自动对接到具体的案件内,确保了“一案一账户”准确对应,资金流和信息流相互匹配。
随着“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功能的不断完善,案款的动态化管理逐步健全,省去繁琐的核对、流转等诸多环节和时间,确保案款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最大限度地方便办案法官和当事人,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司法成本和风险,促使案款在“阳光”下流转,推动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