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声
在我记忆中,在东北三省,购物证是三年困难时期才发的。那时,对于每一个城镇家庭来说,购物证的重要性仅次于户口和购粮证。一度,连买线和碱也要用到它,凭它还可买“人造肉”和“普通饼干”。
“人造肉”是最困难那一年的产物,具有研发性——将食堂和饭店的淘米水收集起来,利用沉淀后的淀粉制成。淘高粱米的水制作瘦肉,淘大米的水制作肥肉,淘小米和苞米碴子的水制作肉皮。估计肯定得加食物胶、味精什么的。凝固后就成了肥瘦适当的带皮肉,红白黄三色分明,无须再加色素。
“人造肉”也不是可以随便买的,同样按人口限量。我为家里买过一次,豆腐块那么大的一块,倒也不难吃。“人造肉”是昙花一现的副食,因为四处收集淘米水并非易事,所获沉淀物也甚少,人工成本却蛮大的,没有推广的意义。
“普通饼干”是相对于蛋糕、长白糕、核桃酥、五仁酥等点心而言的。那类点心还在生产,商店柜台里也有,因不是寻常人家舍得花钱买来吃的,所以形同“奢侈食品”。“普通饼干”却便宜多了,才四角几分钱一斤,每斤比蛋糕等点心便宜三角多钱。
我为家里买过几次“普通饼干”。每次买到家里,母亲分给我和弟弟妹妹几块后,重新包好,准备送人。父亲是“三线”建筑工人,母亲独自带着我们几个孩子度日甚为不易。不论遇到何种困难,不求人就迈不过那道坎去。被母亲麻烦的只不过是些街道干部、一般公社办事员而已,那也得有种感激的表示呀,而“普通饼干”较为拿得出手,别人家的孩子很欢迎。
有次,我们劝母亲也吃几块。母亲从没吃过,在我们的左劝右劝之下,终于吃了两片,并说好吃。
估计当时母亲饿了,竟又说:“快到中午了不是,干脆,咱们就把饼干当午饭吧。”
于是母亲煮了一锅苞米面粥,我们全家喝着粥,将一斤半饼干吃了个精光。我为家里买过多次饼干,只有那次,没送给别人家。
火柴、灯泡也要凭购物证买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据说,那等日常所用之物也要凭证买,是由于木材和玻璃首先得还给苏联,紧急抵债,火柴厂和灯泡厂一度垮了。“困难时期”的国家似乎什么都缺,所以收废品的什么都收,碎玻璃也能论斤卖钱,牙膏皮子一分钱一个,胶鞋底三分钱一个。
后来,购物证变成了副食证,香皂肥皂改为凭票买了。凭副食证所能买到的,无非烟酒、红白糖、生熟肉、豆制品而已。再后来,那些东西也发票了。
为什么既有副食证还要发副食票呢?
这是出于相当人性化的考虑——如果买什么副食都须带证,它就很容易丢。一旦丢了,一户人家一个时期内就吃不上副食了,补发要级级审批,是件相当麻烦的事。也体现一种对于困难家庭的不明说的关爱,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家,可以将副食票私下交易成现钱。(摘自《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