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没想到短短几天就拿到了被拖欠的42万元货款,法院的办事效率太给力了!”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诉讼保全+庭前调解”联动处置,高效化解一起货款纠纷。
2014年,平川区某橡胶制品经营部与某陶瓷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该经营部长期供应生产物料,约定提货时付清货款。十余年间双方合作顺畅,直至2024年起,某陶瓷公司逐渐出现货款拖欠情况。经某橡胶制品经营部多次催要,某陶瓷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某仅支付了5万元,对剩余的49.6万余元迟迟未付。张某持有某陶瓷公司51%股权,认缴出资额1020万元却未实际缴纳。无奈,某橡胶制品经营部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
立案后,平川区法院依法启动诉讼保全程序,第一时间冻结某陶瓷公司、张某名下银行存款。考虑到双方曾有长期合作基础,且某橡胶制品经营部急需资金维持运营,某陶瓷公司亦需保障生产秩序,法院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陶瓷公司当庭支付货款42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法院随即解封被查封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