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红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石。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在第57条明确规定必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既是历史赋予的使命,更是现实提出的必然要求。
法治是强国建设的制度根基,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根本保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这一成就的取得离不开法治建设的坚实支撑。如“一规划两纲要”的顶层设计勾勒法治建设蓝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保障人民美好生活;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法律的制定护航改革开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出台守护生态安全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了制度基础。全会强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而法治正是连接改革与发展的关键纽带,既能为改革划定边界、提供遵循,又能为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制度环境,确保强国征程行稳致远。
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任务提供精准保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等重大任务,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坚实支撑,法治建设始终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为核心任务落地筑牢制度规范。如在护航新质生产力方面,以高质量立法完善市场规则、产权保护等制度供给,用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靠公正司法化解矛盾纠纷,让全民守法凝聚发展合力。通过靶向施策破解发展堵点,法治既为创新活力松绑,又为风险防控筑堤,以精准保障护航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实践充分证明,法治不仅是规范经济社会运行的“硬约束”,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
坚持人民至上,法治为民生福祉筑牢坚固防线
人民至上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要求深刻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法治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之中。如从衣食住行的权益保障到就业医疗的公平普惠,法治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民生诉求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通过完善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劳动权益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以严格执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公正司法化解民生矛盾纠纷,用法治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深化法治实践,凝聚强国建设的法治合力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在于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构建起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格局。要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重点立法、精准立法,让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深化“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培育全民法治素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
征程万里东风劲,肩负重任再出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强国建设擘画了宏伟蓝图,也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强国征程的各方面、全过程。通过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强化法治实施、厚植法治信仰,让法治成为强国建设的鲜明底色和强大动力,凝聚起全社会共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推进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陇南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