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朱晓伟为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曾康为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治强为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卢学世的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