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王佳为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安哲函为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钇彤为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海霞为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鑫的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牟虎生的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曜曦的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