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天水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比较大的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既是契机,更是抓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天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持续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当前,我国正处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期。就天水而言,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要深入实施强县域行动,按照城市服务、工业主导、农业优先、文旅赋能、生态功能等类型引导县城错位发展,推动县城加快补齐城镇化短板弱项。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优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解决好农民进城就业、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托农村改革试验区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办法,消除进城落户农民后顾之忧。要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完善城市运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全面落实基本制度,着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也是当前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基础。要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这是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保障。要充分利用土地确权颁证等改革成果,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通过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要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理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要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组织形式和服务模式,扩大服务领域和辐射范围。要探索多元途径有效壮大集体经济,破解部分村庄集体经济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难题,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着力完善支持制度,持续做好强农惠农富农工作。要坚持现代化农业发展方向,加快实施果品产业迭代升级、蔬菜产业提质增品、畜牧产业扩量增效、道地中药材标准化提升“四大工程”,构建现代山地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要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行农产品“保险+期货”模式,更好满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保险需求。要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机制,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让脱贫成果更加巩固、成效更可持续。要紧盯“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各环节,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有效盘活土地要素,全面增强区域发展动能。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强化补充耕地质量刚性约束,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要完善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制度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要建立计划指标配置与资源禀赋、发展需求、节约集约水平挂钩的长效机制,提高土地要素配置利用效率。要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切实将更多的土地增值收益留给农民、留在农村。要盘活城镇低效用地,探索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转换机制,完善各类产业园区用地管理机制。
倾斜支持设施建设,精心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一环。要积极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综合考虑城乡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人口分布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按照村庄发展类型科学编制乡村建设规划,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推动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市交相辉映的城乡融合发展形态。要以构建具有天水特色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为抓手,突出党建引领、综合治理、乡风培育,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要接续推进“5155”乡村建设示范创建行动,深入推进“和美乡村”创建行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村庄清洁提升、“厕所革命”等行动,逐村逐户全方位、深层次、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真正让乡村增颜值、提气质、升品质。
作者单位:天水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