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甘肃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今后将立足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数字经济领域人才需求,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新职业,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工程师800人左右,到2030年累计培养培训不少于5000人。
培训对象包括省内在岗或拟从事数字经济领域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和应届毕业生。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职业、方向、等级展开。结业考核合格的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实施方案》提出,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学时记入当年度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作为年度考核、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当年度全国有效。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且符合我省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作为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的重要参考。各地按规定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两目录一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和生活费补助等。用人单位应将职工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情况,作为其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立项、重点人才计划评选等的重要参考,对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颁发“陇原人才服务卡”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经费保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支付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参加培育项目所需费用,同时保障学员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重点企业根据发展需求,可采取出资与培训机构共建师资培训基地,或以订单、订制、定向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六类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领取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