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姣
“苜蓿烽边逢立春,胡芦河上泪沾巾。闺中只是空相忆,不见沙场愁杀人。”一千三百七十多年后的一个春日,我抵达苜蓿烽,在默默诵读岑参这首诗时,禁不住也流下了思念的泪水。
这天,天气晴朗,不冷也不热,风却一直在呼啸,掀起我的帽檐,卷起我的衣袂,前呼后拥地围着我,凌乱了我的头发、我的衣服,思绪也被风吹得跨越了时代。
眼前这座烽火台,在岑参时代肯定不是这样的。那时的苜蓿烽边应是有水草的,至少有苜蓿,可以喂马,现在坍塌了,就留下了一段残垣。阳光下土白色的墙体很醒目,离地不足两米。
苜蓿烽下应该有苜蓿。大片大片葳蕤生长的苜蓿,是张骞从西域引进的,岁岁年年在春风里生发。早春时节,嫩芽是我们餐桌上的菜蔬,盛夏时节是马儿的粮草,秋天收割后储存起来足够马儿越冬。孩提时代,每到春天,我和姐姐都会提着篮子、拿着小刀去山野剜苜蓿芽。奶奶把苜蓿芽洗干净,拌上面粉,上屉蒸熟,我们叫苜蓿菜疙瘩,至今仍是我的思念。四月间,回家看母亲,在老家的院子里,我和姐姐掐了一点苜蓿芽,母亲把苜蓿芽和在发面里,蒸了苜蓿馍,捧着蓬松热乎的馒头,咀嚼着丝丝苜蓿的味道。我想岑参和他的马儿一定都吃过苜蓿。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岑参站在苜蓿烽上,打发着冬去春来的日子,当他漫步到葫芦河边时,望着滔滔的河水,泪水溢出了眼眶。而立之年的他,还有妻儿远在长安,他想她们,她们也想他。“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烽火传递着战事,家书没有那么十万火急,从瓜州到长安,一个驿站一个驿站,像接力棒一样传递,等到达妻儿手里,差不多得一个多月。孤独需要顽强作伴。漠风把一个才华横溢、天资聪明的书生变成了武士,后来也是漠风给了他边塞诗人的荣耀。
我在苜蓿烽前没有看见苜蓿,四周只有大大小小的石头,稀稀疏疏的白刺,还没有长出叶子,干枯的枝干就像鱼刺,顽强地以不可靠近的姿态保护着自己,成为戈壁独树一帜的倔强。风滚草打着豆粒大的花骨朵,它要慢慢地绽放。它是沙漠戈壁的流浪王子,随风滚动,一边寻找着它的乐土,一边沿路播撒它的子孙。
在苜蓿烽南边的双塔村,我欣喜地看见了一块绿油油的苜蓿地,因为有葫芦河的滋润,苜蓿长得很密实,看不见地皮。一个包着头巾的妇女和她的丈夫在苜蓿地旁边的地里打地膜,地里有他们种下的玉米、蒜苗、辣子和茴香。妇女说,她是从刘家峡移民到这里,刘家峡啥样子她印象不深,但这里就是她的家。我固执地相信,这块苜蓿地自古就有,至少有远古的种子洒落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