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永窑路分社)申请对其所在土地使用权进行首次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我局对以下土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相关企业或个人该宗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4日一2025年4月3日)内向永登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者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不动产机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1-6424390
永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4日
(表格详见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