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兰州虹盛百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债务重组。截至处置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该债权合计11,074.6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8,928.27万元。债务人位于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庄浪西路174号,该债权由兰州虹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兰州晋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蔡根泉、蒋争流、蔡长轩提供保证担保。兰州晋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T140规划路以南,S133规划路以西一宗7,654.30㎡(约11.5亩)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提供抵押。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目前,我分公司与债务人及保证人达成债务重组意向,签署《债务重组合同》后,债务人在2023年12月20日前向我分公司累计还款不低于400万元;2024年3月20日前累计还款不低于700万元;2024年6月20日前累计还款不低于2,200万元;2024年12月20日前累计还款5,000万元。债务人按期、足额向我分公司偿付完毕前述款项后,我分公司减免剩余债务。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愿出高价收购者,重组方案暂缓实施,有异议处理异议;对愿出高价受让债权的,启动公开处置程序;如没有异议,我分公司将实施债务重组方案。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社会信誉,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甘肃省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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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