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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转久悬户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第5号)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规定,请下列开户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登县支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视同自愿销户,账户中未划转款项将按规定纳入久悬专户管理。

账户名称(账号)明细如下:

永登润通原种猪场(20362012100100000148841);

永登润通原种猪场(20362012100100000150131);

永登润通原种猪场(20362012100100000151261);

永登回乡妹农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362012100100000159331);

甘肃天远嘉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362012100100000197421);

如有疑问请详询,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联系电话:0931-6427099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登县支行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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