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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为17位农民工讨回工资

2021年7月2日下午5时许,农民工陈有亮代表17位工友通过12351职工维权热线致电省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拖欠他们工资,多次讨要无果。某劳务公司负责人在工友们建的讨薪群里称:甲方某消防工程公司尚未结清某劳务公司的工程款,鼓动农民工前往某消防工程公司讨要工资。工人们于7月2日上午就聚集在了某消防工程公司,因连日来奔波仍未拿到一分钱,大家情绪非常激动,与某消防工程公司的管理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该公司报警请求警察管制农民工。警察到现场后对农民工进行了劝诫,但工人们仍没有离开某消防工程公司。某消防的管理人员称他们已经结清了某劳务公司的工程款,并拿出结算清单给工人看,由于工人看不明白财务报表,又不清楚两家公司工程结算情况,加之某劳务公司负责人鼓动,工人在某消防工程公司办公场所随地躺坐,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在下午快下班时围堵公司大门不准工作人员离开,扰乱了该公司的办公秩序,某消防工程公司的工作人员又一次拨打110报警了。

接到电话后,担心工友们有过激行为,法律援助中心立刻和省总法律顾问一道前往某消防工程公司。到某消防工程公司时,大厅聚集的农民工有站着的、有躺着的、有坐着的,他们在高声谩骂,现场嘈杂一片。随后派出所的民警也赶到了事发现场,民警准备以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拘留农民工,省总法援工作人员立即保证,一定说服工友们不再闹事,请警察同志给予理解。经过初步了解,2020年6月,某消防工程公司在兰州承揽了一个建筑工程,将大楼内的消防设施承包给了某劳务公司,后因其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工人聚集讨薪。这起欠薪事件涉及三方主体(某消防工程公司、某劳务有限公司、17位农民工),大家各执一词,工人们没有劳动合同和出勤记录,而某消防工程公司以工资已支付给了某劳务公司为由态度相当强硬,尽管如此,省总法援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极力劝说协商,决定召开由永安消防工程公司管理人员和农民工代表参加的协调会议,会议约定于7月5日下午,召集17位工友和浩月劳务公司负责人郑有红共同在永安消防工程公司对账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资。省总法援工作人员将协商结果告知工人们,请大家在7月5日下午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在某劳务公司和某消防工程公司双方对账后,为大家支付拖欠的工资,请工人不要再围堵某消防公司,尽快回家,并带着农民工离开某消防工程公司。

7月5日上午10点左右,农民工陈有亮又打来电话,称工友们已经来到了某消防工程公司,为了确保各位工友能尽快拿到工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带着法律顾问和省总公职律师又一次来到了某消防工程公司,现场督促企业对账支付工人工资。由于某消防工程公司与某劳务公司之间的财务账务尚未核对清楚,双方因对账产生了激烈争吵。在省总法援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的积极调解下,经过近三小时的争执,双方负责人终于达成了《劳务合同结算协议》,约定由某劳务公司委托某消防工程公司代为支付拖欠工友的工资,各位工友现场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刻转账付款。经过两天的奔波和努力,17位工友共拿到了151202元的工资。

拿到工资的工友们激动地说:“省总工会的法律援助效率真的很高,我们之前找了很多地方、许多部门,因没有劳动合同都是不了了之,没想到工会能这么周到地帮助我们农民工。太感谢你们了!”

7月6日下午,陈有亮代表各位工友为省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写有“追讨工资款、为民办实事”的锦旗,表达了对法律援助中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诚挚谢意。

省总法援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注意对劳动合同、工资清单、考勤表等证据材料的保存,在发生劳动纠纷后要合法合理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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