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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引进到企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人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评定职称。博士研究生工作满两年(含试用期)可考核评定为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三年(含试用期)后可考核评定为中级职称,并兑现工资待遇。
项目扶持。支持引进人才兼职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推广,或在基层设立科研工作站,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并享受有关扶持政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培养锻炼。市委组织部可根据人才专业专长安排引进人才到市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期间引进人才原单位一切待遇不变。
选拔使用。引进人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推荐担任正科级职务或相应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推荐担任副科级职务或相应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相应的党政机关岗位工作。
政治待遇。同等条件下,根据引进人才政治表现,优先推荐参选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优先评优树模,优先提拔使用,优先评聘职称。 (蔺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