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3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传来喜讯,金昌市在“质量之光”年度十大质量魅力城市评选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2018质量之光——质量魅力城市”称号。作为近年来我市质量工作获得的最高荣誉,标志着金昌市创建全国质量城市示范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同时,此次成功入选,是金昌市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城市等荣誉称号之后获得的的又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
2018年,金昌市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金昌的一项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弘扬“品质是金,诚信则昌”的城市质量精神,统筹推进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工作,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责、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如期完成了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截至目前,主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重点工业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9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2天,优良率达到84.4%,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或重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金昌市进一步加大名牌产品培育力度,2018年共组织申报甘肃名牌产品12个,9家企业申报了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国家质量奖获奖企业1家,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1家,甘肃名牌产品44个。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全市共有无公害认证产品14个,绿色食品72个,有机食品5个,地理标志产品7个,正在积极申报永昌羊肉、永昌胡萝卜、东湾绿萝卜等重点地标产品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工作。金昌市永昌县被评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永昌胡萝卜”通过2018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认定,认定品牌强度为867,品牌价值2.33亿元。 (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