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 通讯员 高佩茹
小区治理是城市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小区物业服务连着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福祉。
近期,正宁县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不是我们想赖账,实在是物业服务不到位!垃圾三天没人清理,门禁坏了没人修,这钱交得憋屈!”今年1月,正宁县某小区物业公司因30余户业主长期拒交物业费,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法官在审查材料时发现,这批案件标的额虽小,但双方对立情绪极大,业主们怨气很大。
“这不仅仅是简单的欠费纠纷,背后反映的是群众对居住环境不满的民生诉求。”立案法官分析认为。如果简单立案、开庭、判决,极有可能激化矛盾,既无法实质性化解纠纷,也会消耗大量司法资源。
为此,法院立即启动涉民生纠纷快速响应机制,依托正宁县综治中心,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这批案件在立案前全部分流至调解程序。
为了找准症结,正宁县法院没有坐堂办案,而是全面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调解员和驻综治中心速裁庭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将调解现场搬到了小区院子里。
业主代表刘某反映,物业公司入驻后,服务质量每况愈下:小区绿化无人打理、路灯多数损坏、安保形同虚设。部分业主因此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则以限制水电充值相威胁,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调解小组深入小区实地调查发现,小区确实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同时物业公司也因物业费收缴率低导致资金链紧张。在掌握了“物业服务确有瑕疵”的第一手资料后,调解员没有单纯催促业主交费,而是先给物业公司释法明理。
在面对面的调解会上,调解员灵活运用情理法交融的工作法。调解员老樊说,“经过我们实地走访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但解决问题需要双方共同努力。”
随后,速裁庭的法官说,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已构成违约,若不整改将面临行政处罚。建议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评分。
面对现状,物业公司负责人终于松口,承认服务确实存在短板,承诺在一个月内完成垃圾清理和路灯更换,并每季度公开财务收支。
针对物业费问题,调解员提出“分阶段交纳”方案:物业公司完成整改后,业主按80%的标准补交物业费,剩余2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三个月内服务达标则全额支付。经过三天“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30余件纠纷,在不到两周时间内全部化解。
“谢谢法官,现在小区环境干净了,我们住着也舒心,这物业费交得心甘情愿!”在对该起物业纠纷案回访时,业主刘某拉着法官的手说。
而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法院的调解帮我们指出了管理漏洞,现在收缴率上去了,我们也有了资金提升服务,这是双赢。”如今,该小区环境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