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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昌县法院以“最优解”化解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曹治)3月10日,宕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内,两起耗时一月有余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

此次诉至法院的两起案件,原告均系购买了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开发楼盘的业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被告违约,几位业主在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无果后,将该公司诉至宕昌县法院,要求其依约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如何找到一个既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又能兼顾企业生存发展的“最优解”,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考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法官决定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首选方式。调解伊始,双方情绪对立严重,各执一词。面对僵局,法官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策略。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的诉求与委屈,向他们阐明诉讼风险和执行难度,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着眼于尽快解决纠纷、早日入住新居这一核心目标;另一方面向被告公司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其违约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敦促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违约金数额、支付期限等核心问题达成一致,并郑重签署调解协议。两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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