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如何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深入推进醉驾治理?2025年3月7日,在全国普通犯罪检察条线工作调度会上,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围绕“强化专项行动引领 构建协作配合机制 全面提升醉驾案件办理质效”主题,介绍了“甘肃经验”。
近年来,醉驾犯罪依然高发。酒驾治理面临着执法司法衔接不畅、案件办理质效有待提升、源头预防与综合治理存在短板等问题。省检察院将醉驾治理工作纳入“全力保障更高水平平安甘肃建设”谋划部署,在服务大局中持续推进。2024年,全省危险驾驶罪受理人数、相对不起诉人数、适用缓刑人数同比大幅下降。
为深入落实醉驾新规、全面贯彻中央政法委“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发生执法司法腐败”有关要求,省检察院党组深入研判,利用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查办醉驾案件司法腐败专项行动等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检察和检察侦查协作配合机制,集中整治醉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检察院抽调刑事检察、检察侦查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打通刑事检察与检察侦查的“内部脉络”,直指办案痛点、监督难点。
聚焦深层次问题,提升线索发现能力。聚焦醉驾案件重点环节四类重点问题,通过刑事检察、检察侦查联合办案、办案监督侦查同步推进、整合运用数据模型等多手段多维度拓展线索来源,深入排查醉驾案件办理中可能存在的司法腐败线索。专项行动中,刑事检察部门或下级检察院发现线索并移送占检察侦查部门立案侦查人数60%以上。检察侦查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并向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立案监督线索多件,内部协作成效和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进一步凸显。
突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监督合力。在线索查办、立案侦查、办案、监督等各环节加强刑事检察与检察侦查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刑事检察部门协助检察侦查部门分析研判疑难复杂问题;检察侦查部门在立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等关键环节充分征求刑事检察部门意见或邀请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充分沟通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与侦查、审判、纪检监察等机关常态化联系机制,对发现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下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