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陈孝志)2月2日,临夏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
2024年12月,马某和临夏县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270万元;同时,该金融机构和马某龙等4人签订了一份此次借款的保证合同。然而,借款到期后,马某和马某龙等4人并未如期还款。在多次催要未果后,临夏县某金融机构向临夏县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对案件进行调解。在法官释法说理、耐心沟通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马某须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马某龙等4人承担担保责任,矛盾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