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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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华池法院集市法庭在被告人住所地宣判一起刑事案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

“现在宣判……”11月28日,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华池县人民法院集市法庭一场在被告人住所地村庄广场举行的公开宣判庄严完成。

原来,本案中的二被告人以本村道路未征用、车辆通行可能压坏路面、震损房屋庄基、禁止大车及油田车通行等为由,多次在其住宅前的乡道拦截过往大型车辆强行索要钱财,甚至向经常过往的司机收取所谓的“包月通行费”,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道路通行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现场旁听的村民们,亲眼见证了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制裁。

华池县法院通过这种集市法庭和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而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宣判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结合本案案情现场开展普法宣讲。针对村民们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法官详细解读了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明确指出“无事生非”或“借故生非”,随意拦截、恐吓他人,强拿硬要等行为均可能触犯刑律,关联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关于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的相关规定,并就当前新型的电信诈骗方式及预防、盗窃原油、危险驾驶等群众身边易发犯罪进行讲解,防止人民群众被骗或因侥幸走上犯罪的道路。

“原来觉得帮人转个账、收个钱没什么,今天才知道这里面居然有这么大的法律风险,这种送到家门口的宣判和讲解太及时、太有用了。”旁听后的村民王大爷深有感触地说。

华池县法院此次将公开宣判现场“搬”到被告人住所地,是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深度参与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通过“公开宣判+以案释法”的模式,既依法严惩了犯罪,让违法者受到应有惩罚,又将法治课堂开到群众“家门口”,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为鲜活的警示教育,有效震慑了潜在违法犯罪,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更是将法治宣传、维护辖区稳定、服务保障油区治理等重点工作融入基层、落在实处的有力举措,为构建平安乡村、法治乡村注入了坚实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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