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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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签收前损坏未保价,卖家是否担责?

张掖市民孙女士来电咨询:我在电商平台购买价值5000元的进口厨具,收货时发现外包装破损导致内部损坏。物流由卖家指定且未提示保价,卖家以“运输风险未保价”为由拒绝重发或退款。请问,我能否要求卖家重新发货或退款?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孙女士签收时已发现破损并拒签或当场验货发现问题,风险尚未转移,卖家应承担标的物毁损责任,需履行重发、退款或赔偿义务。卖家未提示保价不影响其作为出卖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李晓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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