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天水市民周先生来电咨询:入职时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现离职能否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此类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周先生可向社保稽核部门举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若公司拒绝,社保部门可强制征缴并加收滞纳金。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李晓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