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陇南市民何先生来电咨询:遭遇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但拒绝赔偿医疗费和车辆损失共计3万元。请问,我该如何有效维权?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何先生可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李晓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