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金昌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四个一”点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龚利芳通讯员徐洁)2024年以来,金昌市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举措为主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现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

紧盯“一个方向”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金昌市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对全市563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持续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办理“两轻一免”案件53639件。督促指导县区及43家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审查梳理,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8865项,其中行政处罚8032项、行政强制430项、行政检查403项,进一步推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厘清行政执法责任。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汇总全市26个单位部门专项整治情况,推动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

建设“一个体系”全面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召开金昌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加挂“金昌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并刻制印章,印发《金昌市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建设市县区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快构建执法监督+审判监督+检察监督+行政执法“3+N”协调会商机制。加强与“12345”接诉即办中心对接,实现信息共享,深入分析群众对行政执法领域的意见建议。扩充市县区三级队伍建设,工作人员由原有4人增至11人,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力量。

推进“一项改革”全面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金昌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行政执法队伍下沉,强化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进一步推动全市40家行政单位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与管理工作,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下,贯彻基准设定逻辑,细化规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裁量权基准,明确适用标准与适用程序等。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对11家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上报的45项涉企行政检查活动进行审查,拟保留45项,确保涉企检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有效,执法检查透明、公开,有效规范了涉企检查行为,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宽松环境。

优化“一支队伍”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审核换证工作,动态调整行政执法单位、人员数量,共确认换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156家,行政执法人员2643人。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行政执法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班”“全市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法治教育网2024年度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在线培训”,覆盖行政执法人员27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方式,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把好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首次采用标准化考场组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全市新申领执法证人员261人参加考试,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金昌市代表甘肃省在中组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 2025-01-22 金昌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6 6 甘肃法治报 c205750.html 1 “四个一”点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