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张掖市民张女士来电咨询:我朋友因为拖欠货款便将他名下的一套房屋抵押给了我,现在他又将房屋转让给了别人。请问,抵押给别人的房屋可以转让吗?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
财产时无需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权人对该财产仍享有抵押权。只要抵押财产的价值不因为转让受到损害,抵押权就不会受到影响,因此转让抵押财产无需得到抵押权人的事先同意。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李晓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