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张倩)“感谢法院及时给我们公司修复了信用,我们终于可以参加投标了!”近日,永靖县人民法院为一家曾被列为被执行人的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助力企业“重塑形象”,赢得良好社会效果。
2024年,在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中,某安装公司因未支付原告劳务费被起诉至永靖县法院,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该公司态度积极、履行意愿强,但因经营回款慢、资金运转不畅,无法一次性履行完毕。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协商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近期,该公司欲参加投标,却因曾被列为被执行人的记录导致征信有问题,贷款受阻,经营陷入困境。永靖县法院了解情况后,积极启动信用修复机制,第一时间为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并联系上级法院、征信机构,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等材料,及时将其信用修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