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萍
“140多万元的案款已全部收到,非常高效,非常感谢!”10月8日上午,青海一物流公司代理律师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合议庭成员打来电话。
这是一起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的涉企案件。全过程通过电话沟通、专递邮寄、线上开庭、线上调解、网络查控、线上划拨,让民营小微企业从二审立案到执行完毕,不到两个半月的时间。
该案双方当事人均系外地企业,原告是民营小微企业系承运人,被告为国有大型企业系托运人,为建设G309道路,签订拉运路基填料的运输合同,合同履行地在兰州。双方因运费结算产生争议。承运方认为托运人除已付134万元运费外,尚欠其运费140余万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一审判决后,承运方不服向兰铁中院提起上诉。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属外地企业,加之疫情影响,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二审合议庭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全程采取线上开庭并坚持调解优先办理。
庭前,审判长仔细阅看了卷宗材料。庭审中,及时归纳无争议事实,组织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对新的证据材料逐一进行质证,就案件细节、双方存在的分歧及疑点问题进行详细核实询问,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经二审法官电话反复沟通协调,该案最终以被上诉人承诺全额支付所欠运费而成功调解。最后,承办法官采用集约送达调解书和送达回证的方式,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并回寄法院。日前,该案通过网络查控、线上划拨的方式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