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8月23日
第04版:城市社区

新区下发《方案》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点位长责任制

151名点位长上岗 擦亮文明城市名片

本报讯 新区创建办近日印发《兰州新区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点位长责任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续提升新区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方案》,新区将围绕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公共广场、商业大街、景区景点、商场超市等所有创建工作实地测评点位类型,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设置“点位长”。

据新区创建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新区的“点位长”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实地考察点位分解表,全新区将有151名“点位长”上岗,并按照规定职责开展工作。《方案》规定,各园区、各创建责任单位要遵循测评点位全覆盖和一个不落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及点位数量研究确定本辖区、本单位所有实地测评类型点位,安排创建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点位长”。

《方案》明确,“点位长”负责指导、督促所负责点位落实创建氛围的营造、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环境秩序的维护、志愿者力量的凝聚等创建任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并对点位周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监督反馈、跟踪处置,牵头负责对实地测评及调研发现问题的整改。各“点位长”至少每周到负责点位进行一次实地巡查并填写“点位长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新区创建办,由新区创建办协调解决。

各园区、各创建责任单位要加强对“点位长”的监督管理,因工作履职不力、工作推诿等主观原因导致负责点位在市创建办季度测评中丢分的,新区创建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问责处理。

又讯 记者从新区文明办获悉,为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提升城市品质,新区将在近期开展集贸市场、居民小区、镇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记者 史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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