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日报
2018年08月28日
第01版:要闻

我市部署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

    本报讯(记者胡彦军)近日,市委制定印发了《中共陇南市委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大举措。

    《意见》提出的建设目标是,在2018年内,建成机构健全、队伍齐全、运行顺畅、内容丰富、活动多样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巩固和强化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阵地,把宣传教育寓于服务之中,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现在解决问题之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家喻户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文明新风蔚然成风。

    《意见》提出,要完善运行体制机制。要健全机构,做到“六有”:有组织机构,有工作人员,有活动场所,有醒目标识,有管理制度,有活动资料。要建好“六支队伍”:党员干部文明实践队、理论宣讲队、志愿者文明实践队、新乡贤文明实践队、先进典型文明实践队、“五老”文明实践队。要丰富内容,重点广泛开展“七讲”:讲思想、讲政策、讲道德、讲文化、讲法治、讲科学、讲新风。要常态开展活动,按照月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要求,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要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依托“陇南乡村大数据”系统,开设“陇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栏目,由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共同负责上传线下实践活动或链接发布相关内容。

    根据工作步骤,在2018年8月底前,建成线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9月底前,完成市、县(区)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并正常开展活动;10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践所(站)建设并开展活动;在11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按照自身职责,组织开展各类相关活动;12月上旬,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督查工作组,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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