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1年03月17日
第05版:综合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有力解民忧

本报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徐俊勇)短时间内,巨额工程款执行到位。为表示感激之情,近日,嘉峪关市万兴劳务队负责人将一面书有“人民法院为人民,执行神速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018年8月,万兴劳务队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某集团有限公司、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诉至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5日,法院判决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万兴劳务队工程款943.55万元、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021年1月5日,万兴劳务队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166.78万元。

因涉及众多农民工工资,加之春节临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要求务必于春节前执结此案,让农民工安心过年。执行中,执行法官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3日内即对某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予以冻结,后多次给对方打电话要求尽快尽早履行法律义务。随后,某集团有限公司配合法院执行,积极筹措资金后,法院立即将执行款足额扣划至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并于2月3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万兴劳务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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