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樵
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自古以来,勤俭节约始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墨子·体过》有言,“俭节则昌,淫佚则亡”。汉代贾谊在《论积贮疏》中说,“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唐代诗人李商隐也留下“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的著名诗句。古老的中华民族,节约理念深入人心,节约之风代代相传。
“足国之道,节用裕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多次强调要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纷纷制定相关措施,积极开展“光盘行动”,大力整治餐饮浪费之风,“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有所改观,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随着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有一些人淡化了节俭意识,助长了浪费之风。有的认为,勤俭节约是过去艰苦岁月的特殊要求,现在提倡这个已经过时了;有的认为,是否节约是个人私事,只要“不差钱”,奢侈、浪费没什么大不了;有的认为,国家提倡拉动消费,即使自己浪费一些,也是为经济建设作贡献……这些观念,无疑都是错误的。
“兴家犹如针挑土,败家好似浪淘沙”。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国还有551万贫困人口,人均GDP世界排名仍然靠后。刚刚解决温饱、进入小康的我们,决不能肆意贪图享受,在挥霍浪费中未富先奢,断送了几代人筚路蓝缕、拼搏奋斗才攒下的这份“家底”。尤其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我们必须具备忧患意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推动实现节用裕民、节俭兴国。
浪费可耻、节约为荣,首先要在全社会形成对节约的高度认同。涵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人人有责,人人都要尽责。要深刻认识到,虽然时代不同了、社会进步了,但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永远不过时;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永远不能丢。要让勤俭节约的理念深入人心、融入日常,成为个人的良好习惯,在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
浪费可耻、节约为荣,关键要有刚性的法治约束。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现行法律中,均有一些关于节约资源、制止浪费行为的原则性规定。接下来,要进一步加强立法,结合当下实际,认真调研、深入论证,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具体、明确、系统的规定。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只有通过法治手段,以严密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以有力的监督检查、有效的惩戒机制,将餐饮浪费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使餐饮浪费之风得到遏制。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仅是我们一路走来、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保证。每一个人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厉行节约、远离浪费,让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风尚蔚然成风,将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