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07月28日
第07版:理论

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焦盛荣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手段。当前,公共卫生管理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坚持依法防控,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完善公共卫生立法,科学提升立法质量。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法治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多部法律,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具体依据和法律指导,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从整体来看,在立法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精细化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急需不断制定修改完善。立法部门要针对此次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和短板,认真梳理涉及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尽快启动对相关法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等工作。要抓紧出台《生物安全法》等新的法律法规。地方立法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符合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切实提高公共卫生针对性和实效性。

严格公共卫生执法,加强追责制度建设。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的关键在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管控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是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要科学规范执法。要坚守法治底线,在采取强制隔离、封闭场所、交通检疫等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时,要严格依法审慎作出决策;要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加大对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公共卫生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法律法规已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在公共卫生防控各环节的具体职责,如果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必须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四是严格依法执法。必须防止出现借公共卫生防控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的行为。执法活动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授权下进行,做到主体适格,措施适度。

公正公共卫生司法,全面提升司法效率。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强化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的重要环节。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坚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依法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专项斗争,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和平安中国、幸福中国建设有机结合,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同时要瞄准当前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改革确立新的体制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依法打击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同时要依法处理公共卫生防控有关的民事商事纠纷,强化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人民法院要从及时查处案件、强化沟通协调、保障诉讼权利、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办案安全等方面,提高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的办案效果。人民检察院要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强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监督,积极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建立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的专门工作机制。

构建公共卫生全民守法机制。一切组织和个人自觉守法是不断强化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的重要支撑。要筑牢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屏障,除了执法和司法机制外,守法机制理应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守法自觉是一种意识,更是一种行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这是全民守法的关键。要通过对公共卫生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的宣传和教育,让社会公众认识到构筑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价值,从而自觉提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要通过广泛宣传公共卫生典型案例等方式,对潜在违法行为人起到警示作用,从而使他们在客观上守法和尊法。在加强各类公共卫生安全保护的同时,应当注重对特殊公共卫生区域内原住居民生存和发展权益的保护,在生态扶贫、乡村振兴中充分尊重并重点保护原住居民的各项合法利益,让他们成为自觉守法并积极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先行者。

(作者系甘肃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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