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荣
惊蛰一过,山阳坡的苜蓿芽率先从泥土里探出小脑袋,好奇地张望着这个全新的世界。
苜蓿又名木粟、光风草,也叫牧宿,是牲口最爱的草料。《本草纲目》谓“其宿根自生,可饲牧牛马也。苜蓿原出大宛,汉使张骞带归中国。然今处处田野有之,陕、陇人亦有种者,年年自生。刈苗作蔬,一年可三刈。”可见,苜蓿是正宗的舶来品,在我国已有两千年栽种史了,我们陕陇人爱种苜蓿、爱吃苜蓿亦有迹可循。
食苜蓿最佳时间是春分前后,苜蓿芽长得又嫩又胖,顶着四五朵嫩绿的小圆叶,在春风里摇曳。那几日,山野尽是剜苜蓿的妇女、小孩,村庄的上空飘荡着缕缕苜蓿菜的清香。儿时的我最爱剜苜蓿,下午一放学,顾不上写作业,先提个小笼子,带上一把小铲,再顺手从厨房里抓个冷馒头,呼朋引伴地上山剜苜蓿去了。村里的苜蓿地在西山的梯田里,从山腰一层一层盘到山顶,有上百亩之多,是专门给牲口种的草料。傍晚时分的山野最是热闹,到处都是剜苜蓿的学生娃。小手在枯根中翻拣,看见长得胖胖的芽儿,手起铲落,苜蓿芽已然捏在手中,不到两盏茶的工夫,就能剜半笼子。
孩子们剜苜蓿就像羊群吃草一样,一路走一路剜,一块地还没剜几铲子,一群人又大呼小叫地跑到另一块地里去了。不知不觉间,便从山腰的苜蓿地一路剜到山顶上。等天色渐渐暗下来时,手脚麻利的孩子能剜满满一笼子,手慢的、年幼的只剜了半笼,本想再剜一阵,看见大伙开始收拾回家,只好跟着一起撤退。
回到家时,饭已经上桌,我端起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母亲端着簸箕摘拣我剜的苜蓿。饭后,我在灯下写作业,母亲已经拣去苜蓿老根枯叶,淘洗后,开始在开水锅里焯苜蓿。第二天的饭桌上,定会有一碟凉拌苜蓿芽。焯过水的苜蓿和了面粉,烙成的苜蓿饼也是极美味的。母亲做得最拿手的是苜蓿焪面(也叫蒸菜疙瘩),把洗净的苜蓿芽拌上面粉、油盐和各种调料,倒入少许水搅拌成小疙瘩,放在笼屉上蒸,二十分钟后出锅,香气四溢,馋得我顾不得烫手烫嘴,抓一把就往嘴里塞。剜苜蓿的那几日,因为天天山上山下地奔跑,大腿根疼得厉害。每每摸着疼痛的双腿,发誓下次再也不去了,可等别人一喊,我又忘了腿疼,一骨碌提了笼子跟上人就走。
剜苜蓿最悠闲的时光莫过于星期天了,约几个要好的伙伴,慢悠悠地上山,慢悠悠地剜苜蓿,也不急着一块地一块地地到处跑,边剜边挑着老根枯叶。忽然,山那边飘来一片白云,等走近一看,原来是放羊的“冒来爷”赶着羊群来了。他大名叫元平,“冒来”是人们给他起的绰号,是说他做事比较莽撞。但他是我们村的大明星,孩子们可喜欢他了。每年正月里耍夜社火,他反穿羊皮袄,头戴破草帽,手摇一把羽毛扇子当春官的形象可滑稽了!他的嘴皮子功夫厉害,看到什么就能即兴编几句熟嘴(即春官诗),诸如:这些娃娃你不要笑,元平戴的是尖尖帽……我们都是他忠实的粉丝,今天好不容易碰见他,怎能轻易错过让他说熟嘴的机会呢?大伙儿争先恐后地围上去,央求他来几句。“冒来爷”是个爱逗孩子玩的人,他也不推辞,笑眯眯地说上几句,逗得我们笑得前仰后合。等“冒来爷”赶着羊群走远了,我们也累了饿了,几个人吃点儿自带的干粮,便开始玩扔铁铲的游戏:在几米开外的地里插一把小铲,每个人站到对面,手里拿一把小铲子扔过去,击打插在地上的小铲,击中者为赢,赌注是一把苜蓿。玩到吃饭时分,看看笼子还不够满,害怕大人责怪,往往会扯几把杂草和在苜蓿里,快到家门口时,还要故意抖抖笼子,让每株苜蓿芽尽力舒展开来,半笼的苜蓿成了虚虚的一笼子。大人们虽清楚这些小小的伎俩,也不去说破,还要故作惊讶地夸一番:“呀!今天剜得可真多!”
清明一过,苜蓿便被人看管起来留给牲口吃。看苜蓿的人需长得凶神恶煞才能唬得住人,面太善的拉不下脸,当然就干不了这差事。逢星期天,孩子们经不住诱惑还会成群结队地去剜苜蓿,也不是特别想吃苜蓿菜,而是爱去凑那个热闹,结果让看苜蓿的人赶得满山乱跑。心里紧张得要死,也刺激快乐得要命!等苜蓿长到寸把长的时候,苜蓿根老得咬不动,这时不用铲子剜,手抓嫩嫩的苜蓿尖只管扯就是。而偷苜蓿的差事就落在大孩子和村里的妇女们身上,在农村人看来,偷苜蓿就像孔乙己偷书一样——不算偷。他们三五成群乘着月夜偷偷上山,几下子就扯一笼子。也有计划落空,提着空笼子回来的,但谁也不会去计较!
苜蓿年年青了黄,黄了青,放羊的“冒来爷”早已离开了人世,童年剜苜蓿的小伙伴也散落天涯,唯有剜苜蓿的记忆伴着苜蓿焪面的醇香愈来愈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