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佃忠
文化是一个复杂整体系统,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个子系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系与治理模式(制度文化)当然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与技术手段(物质文化)的支撑,更离不开背后深层次的精神文化的滋养。精神文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的内在特质,也是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的更基础、更根本、更长远的制约因素。显而易见,这种精神文化就是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思想文化,记载了中华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开展的精神活动、形成的理性思维、创造的文化成果,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数千年来,中华民族走着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是偶然的,是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
在长期的岁月磨砺中,中国人民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勤俭朴素,孕育了独有的中华民族精神。这种精神和品格,扎根于深厚的华夏大地,流淌在每一位中国人的血液中,渗入到每一位中国人的骨髓里。中华民族精神是全国各族人民优秀品格的统一体,具有普遍性与地域性相结合、相统一的特征,所以既是普适的,又是独特的;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体,具有弘扬优秀传统与体现时代特色相结合、相统一的特征,所以既是历史的,又是现代的;是现有品格和理想品格的统一体,具有现实与理想相结合、相统一的特征,所以既是实际的,又是追梦的。中华民族精神,具有独特的文化人格、文化精神。它内化为个人品格,外显为群体地域精神,展现的是中国人民群体内在的品质属性和外在的精神风貌,它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中华民族精神,具有独特的文化基因、文化特质。它是不可复制和不可移植的,难以带来“溢出效应”,只有中国人民才能专有并独享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中华民族精神,具有独特的文化“硬核”、文化软实力。它是支撑我国过去、现在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源泉,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动力。
厚植于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的中国特色治理模式既是中国的,又是人类的;既是本土的,又是世界的。治理模式是中国的,本土的,因为一方水土滋养一方文化,一方水土滋养一方精神,中华民族精神是不可复制、不可移植的,否则就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治理模式是人类的,世界的,因为物质上的、技术上的,甚至包括形成了正式文本在内的大部分制度都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当然,不管是物质的、技术的,还是正式制度这些外来的经验与做法,必须与地域的文化和精神相互嵌入、相互兼容、相互适应,否则就会产生“排异反应”。
从“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到“基本实现”,再到“全面实现”,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擘画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只要我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尤其是要坚定文化自信;只要我们弘扬制度文化,尤其是要弘扬精神文化,这一总体目标就一定能够如期实现。
作者系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