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6月11日
第08版:甘肃新闻

嘉峪关在全省率先出台律师调解行业规范

本报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张文博)日前,嘉峪关市司法局联合市城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制订出台了《嘉峪关市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嘉峪关市律师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嘉峪关市开展律师调解工作作出部署与规范。

这一《方案》规定,律师调解包括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以及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设立网上律师调解中心五种模式,并对五种模式场所和工作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对建立科学的经费保障机制作出安排。《方案》规定,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以及在市律师协会设立的调解室受理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的,所需经费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或者补贴的方式,在法院预算中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调解室所需经费由市司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或者补贴的方式保障,律师调解员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由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渠道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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