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4月29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张富贵)今天上午,省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30名特约监察员并颁发聘书。
聘请特约监察员是省监委引入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首届聘请的30名特约监察员是省监委根据《甘肃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严格按照政治好、廉洁好、形象好、能力好的要求,经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等8家单位推荐,省监委严格考察、认真研究后确定的。他们主要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和基层群众,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各自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省监委对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提出具体要求,要深刻认识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认真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充分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宣传引领作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担负起光荣使命,坚持党的领导,敢于担当作为,提升履职本领,严于正身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心用力服务,搭建活动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为特约监察员履好职、尽好责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