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9年04月10日
第01版:要闻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

中专以上学历可迁入兰州落户

本报兰州4月9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婕)兰州市户口迁移政策再放实招。从今年3月13日起,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国内在校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均可迁入兰州市落户,同时实现户口办理事项“网上”流转审批。这将为有志于在兰州创新创业的人才提供极大便利。

兰州市公安局明确,凡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可在兰州市任一派出所办理落户;凡国内在校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凭身份证明、《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可在兰州市任一派出所办理落户。同时,兰州市各户籍派出所在全省率先启用“户籍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可将群众申办户口事项所提交的资料,通过“高拍仪”形成电子审批材料随时报批,并通过建立户籍电子档案,为管理、服务、查找提供信息手段支撑,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自4月1日起,兰州市除复退、转业军人,军队干部随军家属落户等涉及军人落户外的户口,一律由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并按审批办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户籍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随时上传审批材料、上级随时审批签发意见,落实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切实为人民群众办理户口事项提供最大的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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