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应峰
书 香
我好买书,为书香熏染,骨子里也有那么一份书卷气,闲暇之时,舞文弄墨,也算是自得其乐,有所寄托。记得二十多年前第一次在一家文学刊物发表甜蜜的处女作,收到样刊的那天,喜悦之情溢于言表。那本期刊被我再三翻阅,我沉醉在书页间清新的油墨香里,几乎忘记世间其他的香味了。
很小的时候,我读过的第一本书是《百家姓》。有一天,父亲把它从一只上了锁的旧木箱中取出来,开始一字一顿地教我识字,就着绵薄的枯黄的书页,我第一次尝到了读书的快乐。那份快乐,不仅仅因为在一段时间内可以把《百家姓》朗朗上口地背下来,添了份不可多得的情趣,更因书卷的古色古香令人眷恋,教人沉醉。
那时,常听长辈们谈论谁家是书香门第,便隐隐约约意识到书香是神圣的,是值得骄傲的东西。后来从书本上得知:书香原本是指纸张未发明之前的富裕人家,把刻有文字的成捆的竹筒搬在太阳底下摊晒时散发出的气息,那种气息怪怪的。但书毕竟是好东西,人们出于对文化的崇拜和尊重,便将这种怪怪的气息冠以书香的雅称,读书人家也自然而然被称为书香门第了。
读小学三年级时,父亲郑重其事地把那只旧木箱的钥匙找出来,递给我说:“看看去,哪些是你们能读的。”打开箱子,满满一箱泛黄的书籍呈现在眼前,有小说,有连环画。我们惊异于孙行者、哪吒的神话;更敬服岳家军、杨家将的忠肝义胆;而对秦桧、潘仁美之流除了愤恨,最直截的宣泄方式便是将他们从连环画中挖掉,以释心头不快。于是,常常是一本好端端的连环画,看完之后便是满目疮痍了。
我的童年,便是在这发黄的书卷的诱惑与熏染下度过的,那只木箱是我童年的依恋,我迷醉在书香中,迷醉在一种美好的人生情景里。
书辫子
如果在你案头或书橱里摆放有几册豪华精装本,你不妨把它们取出来,你会发现,每册图书书背上都连着一根红的、黄的或绿的丝织带,我称它为“书辫子”。在某种意义上看,“书辫子”是一种饰物,但它不是为装饰而装饰,它有着类似书签的作用。
豪华精装本一般用于收藏,印刷用纸大多是比较耐用和耐折的铜版纸,在印刷工艺上精益求精,让书本更具收藏价值。平装则没有多少讲究,印刷工艺及使用的材料较精装书的要求低一些。当然,两者在内容上没有区别,只是因为样貌有别,精装书与平装书才有较大的价格差别。如果着意收藏,选择精装为好,如果是一般阅读,平装自然更划算。
因书的豪华精装与平装之别,也就导致了有无“书辫子”之分。凡豪华精装本,持有者必倍加珍爱,用心读书的过程无疑是一个潜心研究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读到底,中途必有停顿,而折叠又坏了书页,因而必须有配套设施,“书辫子”便不期而至,在将读未读的书页间“辫梢”毕露。平装本则不同,因有粗糙之嫌,无须配以“书辫子”,读哪叠到哪,只看你愿意不愿意,倘若你是有心惜书之人,自然会附一书签于书页之间。
当然,“书辫子”与书的内涵无直接联系,值得咀嚼的书籍未必有“书辫子”,有“书辫子”的书籍未必一定耐读,正如清代的官帽上都配有花翎,平民百姓也戴帽子,却少了这一环节,这在形式上与“书辫子”大同小异。但我们知道,人的高低贵贱并不是一支花翎能够决定的。
其实,没有“书辫子”可以用书签,书签似乎比“书辫子”更具优势。我读曹雪芹的小说《红楼梦》时就使用过一套《金陵十二钗》的书签,称得上赏心悦目,图文并茂。不是么,因为书签,林黛玉那“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的形象至今仍历历在目,也许,这就是书签的妙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