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8年03月20日
第06版:全国两会特刊

【两会声音】加强专门立法 保护民间艺术

    本报记者 徐爱龙

    民间艺术是被习近平总书记比作我们民族“根”与“魂”的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张海波代表说,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传统民间艺术的保护,但因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尚未对此形成科学、完整的立法体系,建议加强我国民间艺术知识产权立法保护。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灿烂文明,蕴育了千姿百态、种类繁多的民间艺术。仅就甘肃地域而言,至今仍留存着诸如庆阳剪纸、环县皮影、保安腰刀、天水雕漆、酒泉夜光杯、西河“乞巧”等一大批清新质朴,具有浓郁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民间艺术形式,有些还入选联合国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张海波代表说,民间艺术反映着劳动人民独特的生活情趣,包含着丰富深刻的社会历史信息,代表着民众的审美理想,凝聚着创造者的聪明才智,是一种经济和文化的双重载体,属于智力成果范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文化的融合与碰撞,在商业化运作与现代理念的冲击下,民间艺术的生存发展面临着诸如失传、消亡、衍生品被抢注、侵权甚至被现代化不断消解的重重危机。

    “在我们为民间艺术的流失痛心疾首的同时,更应紧抓机遇,尽快制定民间艺术专门立法,以期为我国民间艺术的保护和长足发展保驾护航。”张海波代表建议,建立民间艺术专门权利制度,通过延长民间艺术保护期限、制定民间艺术专利申请制度等区别于现代知识权利保护的举措,逐步建立特殊的、专门的民间艺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民间艺术登记、披露制度,建立民间艺术数据库。同时,加大民间艺术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有效遏制和威慑侵犯民间艺术知识产权的行为,努力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实现民间艺术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历史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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