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水讯(记者 白德斌)春节将至,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天水市出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2月1日起,全市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场所等11处区域及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将“冲天炮”“钻天猴”“地老鼠”等九类烟花爆竹列入禁止燃放“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