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7年12月28日
第10版:百花

乡下生灵

    马超和

    我是地地道道的农家子弟。在我的童年时代,家家户户都有个小型的“动物园”,通俗的称谓是“后院子”。至于动物嘛,常住的通常有牛、羊、驴、鸡,猫和狗虽然不是常住户,但是,它们有着耐不住寂寞的个性,常在那里面溜达。我家的“动物园”里,标配是驴、牛、羊、鸡,在我模糊的记忆里,还闪现过马、骡子、骆驼的影子。当然,村里一些人家的“动物园”里还曾有过兔子、鸭子和鹅。

    后院子同样适用“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句话,牛通常是驻足时间最久的。牛的食谱很简单,主人给什么,它就吃什么,从不挑食;它胃口极好,只要料草充足,就能长得膀宽腰粗。牛也是庄户人家举足轻重的财产,后院子里牛多,经济条件定然不错。

    农业机械不普及的年月里,犍牛是庄户人家耕地拉车的主力,所以,人们对它的管护最是精细,尤其是需要它扛苦力的那些日子里,待遇更是不低:料草中拌些麦麸或者白面,有些人家甚至会打几个鸡蛋。母牛可以产犊,牛犊过岁,卖了,也是笔不小的收入——一头小牛犊的卖价通常能跟几亩地的收入持平。

    牛大多长有尖角,那曾是它们战斗的武器,但是,在野性消弭的状况之下,它作为武器的用场已然不大。在我看来,牛通常是比较随和,从不跟其他“舍友”闹矛盾,起纠纷,更不会因为有所倚仗而寻衅滋事。当然,因为它有庞大的身躯和强大的力量,也没有谁会主动招惹它,自讨苦吃。对于“舍友”的争斗,它从来都是冷眼观瞧,或视而不见。牛很沉闷,并不代表它们没有心思。“牛不吃水强摁头”是行不通的,一旦惹犯了它的牛脾气,它会不留情面地顶你一头,或踩你一脚,都够你受的。我总觉得牛有种不同寻常的气场,不怒而自威。

    鸡是“动物园”里最庞大的家族。最招惹眼球的是公鸡,它们体形健大,毛色艳丽,且极富贵族气质,除了进食,大部分时间威风凛凛地昂首阔步。公鸡通常有很多只,其中体魄最为健壮、歌喉最为高亢的,是鸡群中的领袖,在它的带领下,母鸡们在这儿刨刨,在那儿挖挖,把个有限的空间整得一片狼藉。清晨,曙光微露,头鸡站在矮墙上,振翅,伸颈,抬头,发出高亢、激越而又充满诗情画意的啼鸣。

    阴雨天气,地里的农活无法进展,就杀只公鸡改善伙食——母鸡可是宝贝,它能生蛋,老人孩子若要增加营养,就全靠它了,自然没人轻易打它们的主意。那时候,每个人的饭量都很大,一只鸡,怎么也有五六斤重,不够一大家子吃,就在鸡肉中夹杂点土豆块儿、淀粉皮儿,既增加了分量,又丰富了滋味。肉熟了,端上桌,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吃得很精细,把骨头都吮得干干净净,临了,孩子们还要将指头吮吮。

    绵羊是我最熟悉的动物。那时候,家家户户把羊拢在一起,轮流赶到滩上放,清早赶出去,黄昏时分才赶回来。我曾经做过它们的“统帅”,熟悉它们的秉性。一群羊里,有沉稳的,有俏皮的;有机敏的,有木讷的;有憨厚的,有狡诈的,就像萍水相逢的一群人,形形色色。

    羊也是庄户人家重要的收入来源。一般每年春季、秋季各剪一次毛,收获的羊毛,除了留下一定量的擀制毛毡,缝制被褥,其余的都卖了补贴家用。羔子喂肥了,母羊年老了,即便是逢年过节,也很少宰杀了自己吃,而是卖给走街串巷收羊的——真应了这么一句诗,“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为了羊只的繁育,几乎每家每户都养有羝羊(公羊)。羝羊很健壮,像头小牛犊,通常长有硕大而弯曲的犄角,角尖如锋利的匕首,还泛着异样的光泽,让人望而生畏。一群羊里,两只羝羊是很难和睦相处的。交战双方各自后退几步,勾首,噗嗤噗嗤地打几个响鼻,直冲冲地撞到一起。它们的战斗没有什么技巧,完全是力量的比拼。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看羝羊打架,我不觉得那种行为暴力,我想,那或许只是它们的一种娱乐方式。

    我家养过很多条狗,个头、毛色各异,印象最深的是一条黑狗,我们叫它黑豹。它体形健大,毛色黝黑。尽管没有人对它有意识地加以训练,但我觉得它的灵性和本领并不比那些受过训练的差多少。或许是因为我经常喂它的缘故,它很亲近我,整天跟着我溜达。因为有它的“庇护”,在村里同龄的孩子面前,我不但能耀武扬威,而且能时不时干些欺负弱小的勾当。

    深秋的一天黄昏,大姨父开着他的东方红拖拉机来到我家,准备第二天一早拉甜菜去黄羊镇卖。拖拉机停在我家门口,为确保安全,父亲将黑豹拴在车下。临睡时,祖父到外面上厕所,黑豹还在车下卧着,听到声响,吠叫了几声,算是打招呼。第二天一早,大人们收拾停当准备出发,才发现拴在车下的黑豹没了踪迹,四下里寻找,无果。

    我家养过一头驴。它很温驯,即便是没有大人看护,我们也能轻而易举地骑乘到它的背上。半夜,父亲套车去滩地上浇水,出门即睡,醒来时便在地头。我十一二岁时,和弟弟驾着它去十多里地外的姑妈家、舅舅家,家里人很放心,一则是那时候路上几乎没有机动车辆,最主要的是它乖巧而识路,出门朝某个方向走一会儿,它对我们的意图就心领神会了。它十分遵守交通规则,不争先,不斗气,和和缓缓地赶路,给人以安全感。

    它干活很卖力,从不耍滑偷懒,完全颠覆了童话世界里驴子的固有形象。干活时,它但凡有点小磕小碰,我都心疼不已,常背着祖父和父亲给它添料。年老体衰之后,父亲将它卖给了驴贩子,之后的命运,无非是被赶进屠宰场分割、出售。出于对它的怀念,抑或另外什么原因,我的作文里频频出现它,这种情况一直延续了好多年。

    我素来不喜欢猫,但这并不妨碍家里养猫——鼠患严重,不得不依靠猫来威吓震慑,以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在我所有的认识里,猫是种个性比较张扬的动物:你看,它总是往人跟前凑;只要逮着老鼠,一准儿叼着四处转悠,仿佛在炫耀战果。显然,它们的饭点儿与人的相错无几,它们叼着备受折磨、奄奄一息的老鼠冷不丁在人眼前晃过,令人食欲顿消。另外,它们喜欢躺在炕头、沙发上歇息,如果正值脱毛,势必有所遗留,人一旦靠近,难免弄得一身。在不喜欢猫的人眼里,这些不是,足够抵消它耍线团、追影子所呈现出的可爱。

    时光荏苒,它们留在我脑海中的印象越来越模糊,正是它们模糊的影子,充实了我有关乡村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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