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7年12月08日
第07版:理论

着力促进民生发展 努力实现美好生活

    韩作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生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增进民生福祉是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十九大在原“五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幼有所育”和“弱有所扶”,形成了“七有”的民生事业发展目标,体现了党对弱势群体的重视和责任,实践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就是要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是党和政府存在的伦理依据即公共福祉,它既包括社会秩序的公正和谐、公共利益的实现等高层次的要求,也包括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和社会普遍认可的体面的生活的权利性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妥善协调和处理不同群体的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民生问题的价值追求,是党和政府的重要任务和首要责任,也是政府的一个底线伦理要求。依法确保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现利益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公正分配,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和最公平的发展机会。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个领域维护社会公正,建立公正的社会制度,营造公正的社会环境。只有全社会树立起公平正义的发展观念,以公正之心解决冲突、化解矛盾,以公正之方强化监督、运行权力,以公正之行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才能真正保障人民最基本的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民生地位是前提。民生问题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道德诉求,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体现了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价值取向。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了人民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在民生领域使用“始终不渝”和“至高无上”等关键词,体现了党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进程中,将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提到了价值制高点上,真正实现人民有尊严地生活。

    充实民生内容是核心。关注和改善民生符合人性要求,任何人都有生存、发展的需求,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望,这是民生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过去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生事业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七有”的民生事业发展目标,在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收入等方面对民生问题进行了充实。这些方面都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我国的民生事业建设必将会迈上一个新台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必将得以实现,人民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

    (作者系兰州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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