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7年11月09日
第10版:甘肃 三农聚焦

土地流转“转”出好日子

    本报通讯员卢玉

    走进金塔县中东镇官营沟村,只见一座座翻着银浪的白色大拱棚鳞次栉比,一眼望不到尽头,一个现代化的蔬菜种植基地因土地流转应运而生。

    基地的一座拱棚旁,十几位工人正忙着将采收下来的莜麦菜打上包装。一打听才知道,他们就是附近的农民,由于把土地流转给了金塔县陇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现在又被返聘来基地“工作”,每天可以挣到100多元,他们形象地称自己是“在自家地里打工的人”。

    合作社的负责人宋汉弟介绍说,合作社今年共流转了1500亩土地,投资2000万元建成了700亩的钢架大拱棚蔬菜基地,用来种植订单反季节蔬菜,全部发往酒泉、嘉峪关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种了半辈子地的村民徐文明,家里有10亩地,每年都种些玉米、小麦、制种等常规作物,随着种植成本的增加,就算整日耗在地里,一年下来也没多少收入。

    2014年,官营沟村在全县率先完成了土地确权工作,为土地流转奠定了基础。随后,镇村两级动员农户流转土地,在其他村民迟疑观望的时候,徐文明带头报了名,自打那时候开始,“徐大胆”的外号传开了。

    事实证明,徐文明的选择是正确的。土地流转出去后,他不再被种地所“捆绑”,不仅可以拿到土地租金,还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务工挣钱,真正拿到了“双金”。

    “10亩地租金是六千多元钱,我们两口子在流转出去的地上打工收入2万多元,一年的收入过3万元了,比原来收入高多了。”徐文明高兴地说。

    徐文明说:“最近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让我吃下了‘定心丸’,可以更加放心地流转土地经营权了。”

    近年来,金塔县把土地流转作为盘活土地、壮大特色产业、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向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流转,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走出了一条农民企业“双赢”的致富路,有效激活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因子”。

    目前,全县累计土地流转面积14.4万亩,人均年收入达2.6万元。随着金塔县土地流转步伐的加快,观光农业、特色产业新型产业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土地流转后在家门口过上了火红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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