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
2020年08月17日
第03版:综合

临洮县检察院对郑某毅等5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8月14日记者获悉,临洮县检察院依法对郑某毅等5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该案系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

经审查认定:自1984年起,被告人郑某毅带领多名河北老乡在嘉峪关市从事“破铁”生意,勾结酒钢公司原领导,组织员工采用围攻、阻挠、干扰、破坏等不法手段,赶走竞争对手,独占“破铁”生意,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奠定基础。2001年10月后,郑某毅为扩大组织势力,攫取不法利益,注册成立嘉峪关市宏阳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垄断酒钢废钢渣处理项目。自2002年以来,郑某毅以同乡和亲缘为纽带,通过笼络乡邻、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依托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以暴力、威胁手段为基础,利用行贿腐蚀拉拢酒钢高层领导,违规修建商铺、商场对外出租等牟取非法经济利益,逐步形成了以郑某毅为组织领导者,以其子郑某建为领导者,陈某生、李某等7人为骨干成员,高某军、郭某伟等7人为积极参加者,朵某长、郑某飞等16人为一般参加者,“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嘉峪关市,先后实施行贿、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事实35起、违法事实9起,涉及罪名15个,致7人轻伤、10人轻微伤,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严重干扰、破坏多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多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使多名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跟踪围堵出警车辆,伤害出警民警,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在经济、社会生活领域造成了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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