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人报
2019年04月15日
第01版:要闻

我省下发《意见》: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将关停退出

    本报讯 近日记者获悉,为坚决纠正水电站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关于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实施。《意见》提出,全省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将关停退出。

    《意见》提出,全省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将关停退出;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全面整改。今年年底前完成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祁连山国家公园水电站整治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水电站整治任务;2022年底前完成其他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整治任务;2023年底前完成其余水电站整治任务。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自2003年9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设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自2013年以来未发电且生态破坏严重的;大坝已鉴定为危坝,严重影响防洪安全,重新整改又不经济的小型水电站关停退出。退出类水电站不允许其发电上网,设施设备应全部或部分拆除,避免造成新的生态环境破坏和安全隐患。除仍然需要发挥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效益的水电站以外,均应封堵取水口、拆除闸门,消除对流量下泄、河流阻隔等的影响;未拆除的建筑物,应进行生态修复,通过修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监测设施以及必要的过鱼设施等,减轻对流量下泄、河流阻隔等的不利影响。(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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