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人报
2019年03月13日
第03版:文摘

一张“流浪”的身份证

    宁迪

    金美林有一张“四处漂泊”的身份证。

    一次外出时,她的身份证连着钱包“不翼而飞”。半年后,这张身份证出现在广州市增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她被变更成为广州市悦利服装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年多以后,金美林成了全国“老赖”,被限乘高铁、住星级酒店等消费行为。被列入“老赖”名单的金美林满肚子委屈,却要自己连夜跑到广州维权。她先来到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说明了情况,回家继续等消息。一周后,她按照广州市工商部门的通知,前去做了笔迹鉴定,“价格不菲,四处鉴定一共花了9200元”。

    身份证在外“流浪”让李正坤也不得安宁。在山东省潍坊生活的他,2018年11月准备贷款买房,到了银行却被通知他名下有一家公司。这让他想起了曾丢失身份证的事情。李正坤向威海工商部门提交了申请撤销商事登记,花了近3000元。可两个月后,在潍坊昌邑市,他又被注册成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正坤跑到工商部门询问,发现一切要重新来过。这家公司的登记机关并不认可威海的笔迹鉴定结果。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个人身份证信息之所以没能在政府各部门之间打通,是由于各职能部门间、职能部门内部间都有信息“孤岛”的存在,“身份证信息一方面需要保护,但另一方面个人信息不能和登记部门产生这么巨大的鸿沟”。朱巍认为,违法成本过低、维权成本太高,这种繁琐的程序无疑给受害者造成了更大的压力。

    今年年初,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总局登记注册局回复一位网友投诉时表示,国家正在建设身份认证系统,以杜绝此类身份信息被冒用情况。在朱巍看来,这种身份认证系统如果是工商部门主导建立,会不会又变成一个信息孤岛?

    朱巍建议,在公民个人身份信息使用上,政府部门应该有通知责任,只要使用个人身份信息用于工商登记、结婚等,可以通过手机号等方式及时通知,让公民个人有知情权。(摘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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