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酒泉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酒泉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实施方案》共提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5个方面27项主要措施。将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以强化产业工人思想引领、技能提升、作用发挥、支撑保障为重点,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造就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队伍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活力小康生态魅力幸福酒泉建设的主力军作用。
《实施方案》要求:建立贯彻落实协调机制,成立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职责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田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