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人报
2018年07月17日
第01版:要闻

公共治理莫为私利背锅

 

 纪察

  6月20日起,江苏宿迁泗洪县公安局组织给全县范围内2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上牌,却引发当地居民不满。争议点主要有三。一是上牌需交费50元。其二,当地相关部门人士表示,上牌自愿,老百姓可以在现阶段选择不上牌,等过一段时间,再选择单独的不防盗的免费牌照。但一位负责上牌的派出所工作人员坦言,现在算是“强制上牌,必须得上”。另外,充话费免费安装防盗装置只针对移动用户。这三点不澄清,只怕质疑声就不会消失。

    整治电动车被盗,说到底是一个社会公共治理的问题,其基本原则是要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而不得违背群众意愿,为其添堵。当地公安机关作为电动车上牌的管理方和执行者,首先要保障的就是群众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即便防盗装置成本,公安确实不可控,但群众自愿和选择的权利不容挑战。

    那么问题来了,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强制要求,意欲何为?是否急于出治理效果而采取了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而为什么“充话费免费安装防盗装置”仅针对移动用户,以及安装防盗装置企业是否通过招投标等质疑,也难免引人遐想:这里面是否存在利益纠葛?当地有关部门有必要再紧一紧这根弦:公共治理不能为私利背锅,连嫌疑也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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