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新区报记者李佳丽)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根据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意见,近日,新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意见》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把握全球发展大势,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和方式方法,依法平等保护区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着眼于新区定位特点,重点从六个维度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成为稳定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绿色之路、法治之路。
《意见》紧密结合新区检察工作实际,从提高认识、依法履职、强化监督、强化组织领导4个方面,18个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积极回应各类主体在科技创新、商贸开放、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法治需求,以维护大局稳定、服务营商环境、加强生态保护、振兴丝路文化为切入点,细化监督内容、完善协作制度、完善调查研究、法治宣传机制、提高队伍素能,确保工作实效,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为增强服务效果,将服务“一带一路”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把服务实效作为衡量和评价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因工作推进不力或因工作懈怠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实施责任倒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了各部门联络人,负责做好机制共建、线索移送、调查研究、材料撰写、宣传等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