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报记者 姜波
今年以来,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强化衔接配合,加大诉前、诉讼财产保全力度,发挥“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作用,缩小执行立案“进口”,拓宽纠纷源头“出口”,全面提升解纷质效,高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末端办理”到“前端治理”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年初对执行案件进行分析时发现:现阶段,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依然较低,甚至原告作出让步、达成调解的案件也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难,难在无财产可供执行,部分被执行人在执行前转移、隐藏、变卖财产,导致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集思广益,针对立审执协调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反复修改后形成《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立审执一体化实施办法(试行)》。
财产保全前置,用最低的司法成本,就能在最短时间内兑现胜诉权益。依申请或依职权保全后,法院即可对被告名下财产提前进行查控,既省去后续的许多“麻烦”,也有利于促成当事人及时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一保两促”的功效。
“履行困难”到“以保促调”
“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怎么申请?”“申请需要多长时间?”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加大诉讼引导力度,向当事人详细介绍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及操作流程。
在诉前或者判决前就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控制性措施,待法律文书生效后,能够及时将财产变现执行,让被告无处藏身,为之后执行阶段打下基础,有效防止程序空转和案件衍生。
原告某旅游公司与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300万元投资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了诉前保全。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坚持“以保促调”模式,引导双方调解。
“如果对方能先履行150万元本金,我公司愿意先解除保全。”“履行一半没有问题,隔天就可以到账,剩余本金及利息,我们接受法院提出的分期履行方案。”原被告你一言我一语,法庭气氛逐渐缓和。随着双方调解协议达成,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随即对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保全财产予以解封,原告某旅游公司收到了150万元本金,“两难”变“双赢”。
“保得及时,查得全面,这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当事人为兰州新区人民法院点赞。
“末端执行”到“以保促执”
老百姓打官司,不仅希望“讨说法”,更希望“求解法、找办法”。
某食品加工企业与某航空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判令某航空食品公司偿还某食品加工企业50万元货款,判决生效后,某航空食品公司始终未予履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对某航空食品公司案件进行梳理时发现,在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曾对其厂房、车辆等做过财产保全,掌握这一线索后,承办法官主动与被告进行沟通。
“只要你公司有还款意向,我们可以对已经保全的财产进行查封,尽量保障你们的生产效益。”承办法官向某航空食品公司说道。经过多次释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某航空食品公司支付货款40万元。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规范和加强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用好用活保全“硬措施”和调解“软手段”,推动保全工作与诉调对接、案件调解、执前督促等工作有机衔接,以最快速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各类矛盾纠纷高效、实质化解,努力将生效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胜诉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